以涉眾涉穩、疑難復雜、類案沖突、違法審判等四類案件監管為著力點,利用信息化技術,實現院庭長、審管辦、紀檢監察部門、輿情信訪部門、承辦人按權力清單一鍵履職,對重大敏感案件進行層級預警,實現對監管案件的節點控制、全程留痕及監管信息回填等功能。其中,《“四類•敏感”案件監督管理系統應用與探索》案例,入選《中國電子政務年鑒(2019)》。
項目意義:
(1)將“四類案件”認定標準本地化,實現監管范圍從抽象化到具體化轉變,解決案件的識別問題。
(2)將監督管理貫穿于立案到歸檔結案的全過程,實現監管程序從無序化到有序化轉變,解決無人過問,無從監管的問題。
(3)規范監管方式,監管過程全程留痕,監督行為可見可查。